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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府购买基层服务,如何提质增效?

山西政府购买基层服务是近年来深化基层治理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将原本由政府直接提供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或机构等承担,以实现公共资源配置最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专业化,这一模式在山西的实践,既呼应了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也契合了基层治理的实际需求,为破解基层服务力量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提供了有效路径。

从背景与动因来看,山西作为中部省份,基层长期面临“小马拉大车”的困境——基层政府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但人员编制、财政资源有限,导致服务供给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随着社会结构变化和群众对教育、养老、医疗、社区治理等领域服务品质要求的提升,传统单一政府供给模式已难以适应,在此背景下,政府购买服务成为破局关键:通过“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减轻政府直接运营负担,将更多精力转向政策制定、监督管理;激活社会力量参与,引入专业化服务团队,提升服务精准度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山西省先后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购买服务范围、流程及绩效评估机制,为基层实践提供制度保障。

在购买范围与重点领域上,山西聚焦基层治理的“痛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了覆盖多领域的服务体系,从实践看,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基本公共服务类,包括养老服务(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居家养老服务)、助残服务(残疾人康复、就业支持)、儿童福利(留守儿童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教育辅助(课后托管、职业教育培训)等;二是基层社会治理类,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疏导、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乡村环境治理等;三是其他公共服务类,包括文化体育服务(乡村文化活动组织、体育设施维护)、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等,这些领域普遍具有“公共性强、需求迫切、专业要求高”的特点,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领域,太原市小店区通过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会组织运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一站式服务,解决了社区养老设施“建而不用”或“用而不优”的问题;在乡村治理中,晋中市昔阳县购买“村级事务代办”服务,由社会组织协助村民办理医保缴纳、证件办理等事项,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在实施流程与管理机制上,山西建立了“规范购买、严格监管、注重绩效”的全流程管理体系,购买主体多为县级及以下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承接主体需具备相应资质(如社会组织需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确保过程公开透明,购买服务需签订明确合同,详细规定服务内容、标准、期限、资金额度及双方权责,吕梁市某县购买“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时,合同中明确要求服务方每月开展至少2次家访、每季度组织1次集体活动,并建立儿童成长档案,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由财政部门根据合同进度拨付资金,并接受审计监督,绩效评估是核心环节,山西普遍建立“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评估结果与服务费支付、后续合作直接挂钩,如运城市某区对“社区文化服务”项目评估时,不仅考核活动场次、参与人数等量化指标,还通过入户调查、问卷星等方式收集群众反馈,对满意度低于80%的项目要求承接方限期整改。

成效与挑战并存,从成效看,山西政府购买基层服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25年底,全省通过购买服务开展的基层服务项目覆盖90%以上的县(市、区),惠及群众超千万人次;二是服务专业化水平提升,社会组织、企业凭借专业优势,在养老服务、心理疏导等领域提供了更精细化的服务;三是基层治理效能优化,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模式,减轻了基层行政负担,推动了政府从“划桨者”向“掌舵者”转变,但实践中仍面临挑战:部分地区购买范围界定不清,存在“泛购买”倾向(如将政府自身职责内的工作交由社会承担);部分承接主体能力不足,尤其是县级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难以承接复杂项目;资金保障不稳定,部分地区因财政压力出现“购买缩水”;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少数项目存在“重购买、轻管理”问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山西需进一步优化政府购买基层服务:一是精准界定购买范围,聚焦“市场能有效配置、社会能更好提供”的领域,避免与政府职能混淆;二是培育壮大承接主体,通过政府孵化、能力培训、资金扶持等方式,提升社会组织、本土企业服务能力;三是完善资金保障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资金与服务需求匹配,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服务过程全流程监控;四是强化绩效导向,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指标,推动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通过持续深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将成为山西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支撑。

相关问答FAQs

Q1:政府购买基层服务中,如何确保承接主体的服务质量?
A1:山西通过“全流程监管+多元化评估”确保服务质量,一是严格准入门槛,承接主体需具备相应资质(如社会组织需登记注册满2年、无不良记录),并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筛选;二是合同明确服务标准(如养老服务中“助餐服务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每日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细化考核指标;三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开展过程检查(如查看服务记录、走访服务对象)和终期评估,结合群众满意度测评(如问卷调查、电话回访),评估结果与服务费支付直接挂钩(如达标全额支付,不达标扣减相应费用);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服务质量不达标或违约的主体,取消其承接资格并通报。

Q2:基层群众如何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与评价?
A2:山西构建了“多元参与、渠道畅通”的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一是信息公开,购买服务项目通过政府官网、社区公告栏等公开服务内容、承接主体及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知晓;二是过程参与,在服务开展阶段,鼓励群众通过意见箱、微信群、座谈会等方式反馈需求(如社区养老服务中,老人可对助餐口味、服务时间提出建议);三是结果评价,项目结束后,通过入户调查、问卷星、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收集满意度,部分县(市)还设立“群众观察员”制度,邀请居民代表全程参与服务质量监督;四是反馈应用,将群众评价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求承接方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群众公示,形成“监督—反馈—改进”的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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