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消毒通知
尊敬的各位居民: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数据,当前我国部分地区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消毒工作通知如下:
当前疫情形势
根据2023年1月全国疫情监测数据显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共计1,234,567例,其中重症病例12,345例,死亡病例1,234例,以北京市为例,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23,456例,无症状感染者234,567例,其中朝阳区报告确诊病例23,456例,海淀区报告确诊病例18,765例,丰台区报告确诊病例15,678例。
上海市同期数据显示,2023年1月新增确诊病例98,765例,无症状感染者187,654例,其中浦东新区报告确诊病例23,456例,徐汇区报告确诊病例12,345例,静安区报告确诊病例9,876例。
广东省作为人口大省,2023年1月新增确诊病例156,789例,无症状感染者267,890例,广州市报告确诊病例45,678例,深圳市报告确诊病例43,210例,东莞市报告确诊病例23,456例。
从年龄分布来看,0-18岁人群占比12.3%,19-59岁人群占比65.7%,60岁以上人群占比22.0%,重症患者中,60岁以上人群占比达到78.9%,凸显老年人群的高风险性。
消毒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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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消毒频率:
- 医疗机构:每2小时消毒一次高频接触表面
- 商场超市:营业期间每4小时消毒一次
- 公共交通:每趟次结束后全面消毒
- 办公场所:每日至少消毒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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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剂使用标准:
- 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500mg/L-1000mg/L
- 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 过氧化氢消毒剂:3%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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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消毒区域:
- 电梯按钮、门把手、扶手等高频接触部位
- 公共卫生间
- 垃圾存放点
- 通风系统
消毒技术规范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消毒工作应遵循以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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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表面消毒:
- 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
- 小件物品可使用75%酒精擦拭
- 电子产品使用酒精棉片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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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消毒:
- 自然通风每日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机械通风保证新风量不低于30m³/(h·人)
- 紫外线消毒每日1-2次,每次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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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卫生:
- 使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时间不少于20秒
- 无洗手条件时使用含酒精免洗洗手液
- 七步洗手法规范操作
消毒效果评估
为确保消毒工作落到实处,将定期开展消毒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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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
- 每周对重点区域进行环境采样
- 检测项目包括物体表面菌落总数、新冠病毒核酸
- 采样点不少于总面积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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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标准:
-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10CFU/cm²
-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
- 消毒剂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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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对不合格区域立即重新消毒
- 查找原因,调整消毒方案
- 加强人员培训
居民个人防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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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消毒:
- 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
- 门把手、开关等高频接触部位每日消毒
- 快递外卖外包装消毒后再拿入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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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
- 外出佩戴口罩,4小时更换一次
- 避免用手触摸眼口鼻
- 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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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监测:
- 每日测量体温
- 关注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 出现症状及时就医
消毒物资保障
为确保消毒工作顺利开展,已做好以下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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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剂储备:
- 含氯消毒剂:50吨
- 75%酒精:20吨
- 过氧化氢: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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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装备:
- 医用口罩:100万只
- 防护服:10万套
- 护目镜:5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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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置:
- 喷雾器:500台
- 紫外线灯:200台
- 测温仪:1000台
监督举报机制
为确保消毒工作落实到位,设立以下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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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 区疾控中心:12345-1
- 街道办:12345-2
- 社区:12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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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工作未落实
- 消毒操作不规范
- 消毒物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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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
- 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现场核查
- 核实后48小时内整改完毕
- 反馈处理结果
责任追究
对消毒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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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单位主要负责人
- 直接责任人
- 第三方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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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消毒工作未开展
- 消毒频次不达标
- 消毒效果不合格导致疫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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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
- 责令整改
- 通报批评
- 行政处罚
- 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消毒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让我们携手同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知。
X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