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消防结果监督公示工作是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保障社会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确保消防执法结果公平公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近年来,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对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决定、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消防监督检查结果公示方面,山西省建立了覆盖全省的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单位的检查情况、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复查结果进行全流程记录,针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系统自动生成检查结果并公示,明确许可单位名称、场所地址、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及结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2025年第三季度,全省共公示公众聚集场所检查结果1.2万余条,其中合格1.18万条,不合格182条,对不合格场所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隐患消除到位,对于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山西省消防网”及“信用山西”平台向社会公开,2025年以来已公示日常检查结果8.5万余条,涉及商场、宾馆、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期限及法律依据等,让单位清楚自身消防安全状况,也让公众了解周边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是监督工作的另一重要环节,山西省消防救援部门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及消防执法相关规定,对消防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全文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当事人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及金额、处罚机关和日期等,对于涉及重大火灾隐患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还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专题公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某大型商场因堵塞安全出口、损坏消防设施被处罚款5万元,处罚决定书公示后,多家单位主动对照整改,有效提升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2025年,全省共公示消防行政处罚案件3200余起,罚款总额达1800余万元,公示率100%,未出现因公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彰显了消防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公示则体现了对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对于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山西省消防救援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并在事故调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摘要向社会公示,内容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过火面积、伤亡情况、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等,对于亡人火灾或重大财产损失火灾,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详细通报事故情况及整改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某工厂火灾事故调查结果公示后,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员工违规操作等直接原因,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发布了该类火灾的防范提示,起到了“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2025年,全省共公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摘要156起,其中亡人火灾32起,通过公开事故原因和教训,推动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为保障公示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山西省建立了严格的审核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公示信息的审核发布,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畅通异议处理渠道,社会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消防救援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反馈,还定期对公示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梳理消防执法和火灾防控中的薄弱环节,为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相关问答FAQs
Q1: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山西消防结果监督公示信息?
A1: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1. 登录“山西省消防网”首页“消防信息公开”专栏;2. 访问“信用山西”平台“消防监管”板块;3. 关注“山西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便民服务”-“结果公示”菜单查询;4. 前往当地消防救援支队及大队政务服务窗口现场查询,以上渠道均提供实时更新、分类检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获取所需信息。
Q2:如果对消防监督检查结果或处罚决定有异议,应该如何申请复核?
A2:当事人对消防监督检查结果或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相关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消防救援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时,需提交书面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说明异议理由及请求,上一级消防救援部门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但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暂停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