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西特岗教师计划是山西省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公平而实施的重要政策,旨在通过特岗教师招聘补充偏远地区学校的师资缺口,200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满后,需通过转正考核成为正式在编教师,这一过程涉及政策依据、考核标准、办理流程等关键环节,以下是详细说明。

政策背景与实施依据
2009年山西省特岗教师转正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及山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政策明确,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2009年招聘人员服务期为2009-201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可按规定转为正式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这一政策为特岗教师提供了职业发展保障,也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
转正基本条件与考核内容
特岗教师申请转正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服务期满:完成3年服务期,且无旷工、违纪等不良记录;
- 考核合格:服务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部分地区要求至少1次“优秀”;
- 教师资格:已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 身体条件:符合教师体检标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包括:
- 师德师风:是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 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评价、教研参与情况等;
- 出勤与履职:全勤率、班主任工作(若兼任)、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完成情况;
- 综合素质:参加继续教育、教师培训的表现及个人成长记录。
部分市县还会组织说课、答辩等环节,重点考察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实践能力。
转正办理流程
2009年山西特岗教师转正流程分为个人申请、学校考核、县级审核、市级审批、省级备案五个步骤,具体如下表所示:

| 环节 | 责任主体 | 主要工作内容 | 所需材料 |
|---|---|---|---|
| 个人申请 | 特岗教师本人 | 提交转正申请表、工作总结、考核证明等 | 转正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表、服务期满证明 |
| 学校考核 | 服务学校 | 组织民主测评、教学评估,出具考核意见 | 民主测评表、听课记录、学生评教结果、学校考核意见书 |
| 县级审核 | 县教育局 | 审核材料真实性,复核考核结果,确定拟转正名单 | 材料审核报告、拟转正人员名单、公示文件 |
| 市级审批 | 市教育局 | 审批县级上报名单,协调编制、人社部门 | 批复文件、编制使用计划、工资核定通知 |
| 省级备案 | 省教育厅、人社厅 | 备案转正人员信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 备案汇总表、编制登记表、工资基金册 |
流程中,县级公示环节(通常为5个工作日)是关键,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无异议后,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从转正之月起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特殊情况处理
- 考核不合格者:服务期内年度考核有1次“不合格”或2次“基本合格”,不得转正,可延长服务期1年,期满仍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 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违反服务协议,取消转正资格,需按协议退还部分培养经费;
- 跨市县流动:转正后原则上需在服务县至少工作5年,5年内可申请调动,需经原服务县及接收县教育局批准。
政策意义与影响
2009年山西特岗教师转正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师资短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据统计,当年全省通过转正留任的特岗教师超过8000人,占招聘总数的90%以上,为农村学校补充了大量高素质教师,推动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特岗教师通过转正获得稳定职业,提升了职业认同感,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村教育。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2009年山西特岗教师转正后,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解答: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绩效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结果发放,教龄、学历等会影响薪级工资档次,具体标准由各县人社、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平均水平。
问题2:服务期内怀孕或生育是否影响转正考核?
解答:不影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教师因怀孕、生育需要请假(如产假、哺乳假)的,在考核中视为正常出勤,学校不得因此降低考核等级,考核重点仍以服务期满前的实际工作表现为准,产假期间的工作量可由学校统筹调整,不影响转正资格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