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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调查总队录用公示

山西调查总队录用公示是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人事处反映,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监督电话:0351-XXXXXXX,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XX号,邮编:030002。

本次拟录用人员共25名,涉及统计执法监督、居民收支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数据处理等多个岗位,均来自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男性15名,女性1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5名;平均年龄25.8岁,队伍呈现出年轻化、高学历、专业化的特点,充分体现了山西调查总队对高素质人才的重视和选拔的公平公正。

拟录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岗位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拟录用岗位 备注
1 张三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专业 硕士 统计执法监督岗 党员
2 李四 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 本科 居民收支调查岗 学生干部
3 王五 厦门大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硕士 数据处理岗 党员
4 赵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 硕士 农产品价格调查岗
5 孙七 西安交通大学应用数学专业 硕士 统计分析岗 党员
6 周八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 硕士 价格指数编制岗
7 吴九 四川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本科 农村住户调查岗 学生干部
8 郑十 天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硕士 信息化运维岗 党员
9 王一 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 硕士 宏观经济监测岗
10 李二 重庆大学社会学专业 硕士 社情民意调查岗 党员
11 张三三 东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 本科 统计法治岗 学生干部
12 李四四 山东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硕士 新闻宣传岗
13 王五五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硕士 专项调查岗 党员
14 赵六六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硕士 对外调查协调岗
15 孙七七 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专业 硕士 数据分析岗 党员
16 周八八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统计学专业 硕士 抽样调查设计岗 学生干部
17 吴九九 武汉大学市场营销专业 本科 企业调查岗
18 郑十十 华南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 硕士 财务审计岗 党员
19 王十一 浙江大学农业工程专业 硕士 农业生产调查岗 学生干部
20 李十二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 硕士 专项调查岗
21 张十三 大连海事大学物流管理专业 本科 流通消费调查岗 党员
22 李十四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 硕士 政策研究岗 学生干部
23 王十五 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硕士 资源环境调查岗
24 赵十六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硕士 产业调查岗 党员
25 孙十七 吉林大学法学专业 硕士 统计执法监督岗 学生干部

公示期间,山西调查总队将对拟录用人员的信息进行严格复核,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拟录用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待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参加统一的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统计法律法规、调查业务知识、数据处理技能、职业道德规范等,旨在帮助新入职人员快速适应工作岗位,提升履职能力。

山西调查总队作为国家统计局在山西的派出机构,承担着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山西地区的统计调查工作,包括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工业品价格调查、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劳动力调查等重要任务,为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此次录用的人员将充实到调查一线和数据岗位,为提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注入新的活力,总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优秀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统计调查队伍。

近年来,山西调查总队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项目实践等多种方式,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此次录用的25名新人员,将按照岗位需求分配到各市、县级调查队及总队机关各处室,他们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信息,为推动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总队也将为新入职人员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和福利保障,鼓励他们在统计调查岗位上建功立业,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相关问答FAQs:

  1. 问: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需主动提交材料,但需保持通讯畅通,配合山西调查总队的复核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录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体检合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具体清单将在入职通知中详细说明,如有特殊情况(如延迟毕业、在职人员需解除劳动合同等),需提前与人事处沟通,确保按时办理入职手续。

  2. 问:拟录用人员的试用期和薪酬待遇如何规定?
    答: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及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山西调查总队还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如年度体检、工会福利、带薪年假、职业培训等,具体标准以聘用合同和总队规章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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