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明确的是,中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非常严格、规范的制度,其核心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山西省的处级干部提拔程序,必须严格遵循中央和山西省委的有关规定,整个流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并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以下是一个标准、完整的处级干部提拔程序,分为几个关键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与动议
这是选拔工作的起点,通常由党委(党组)负责。
- 动议: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领导班子建设要求和干部队伍实际,集体研究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这个动议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组织行为。
- 初步人选: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动议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进行初步酝酿,提出初步意向人选。
第二阶段:民主推荐与考察
这是选拔工作中最核心、最关键的环节,目的是“好中选优”,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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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推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范围:通常是召开由一定范围内领导干部、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推荐会。
- 方式:会议推荐一般采用署名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需要对自己推荐的人选负责,这体现了责任和严肃性。
- 目的:了解人选在干部群众中的公认度和基本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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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谈话推荐:
- 范围:组织(人事)部门会深入到人选所在单位或相关单位,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部分服务对象或知情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 目的:更深入、更具体地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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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考察对象:
- 综合分析:组织(人事)部门对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 党委(党组)研究:将分析结果报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按照1:3的比例(即一个岗位,推荐三个考察对象)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对于特殊岗位或优秀人才,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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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考察:
- 考察组:成立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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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 档案审核:对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干部身份)等信息真实准确。
-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干部是否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了解干部是否涉及问题线索或信访举报。
- 延伸考察:根据需要,到干部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了解其一贯表现。
- 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考察组会形成详细的考察材料,对干部的优缺点做出客观评价,并提出是否提拔的建议。
第三阶段:讨论决定与公示
这是决定性的阶段,整个过程强调集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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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 对于需要上级部门协管的干部,或涉及特定专业领域的岗位,需要事先征求上级协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 对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产生的拟任人选,还需要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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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 会议形式: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 讨论程序: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汇报考察情况和任免建议,然后与会成员逐一发表意见,最后进行票决(无记名投票)。
- 决定原则: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委员同意才能通过,这是防止“一言堂”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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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目的: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透明。
- 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或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 公示人选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
- 处理:公示期间收到反映,组织(人事)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存在影响提拔任用问题的,取消其资格;反映问题不具体或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
第四阶段:审批与任命
这是程序的最后一步,将集体决策结果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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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
- 分级管理:干部管理有严格的权限,山西省的处级干部,其任命需要报请山西省委组织部审批。
- :省委组织部对报送的选拔任用程序、人选条件、考察情况等进行审核。
- 特殊情况:对于一些重要岗位或特殊类型的干部(如省直机关的处长、市县的副县长、省属国企的领导人员等),其审批程序可能更为严格,甚至会报请省委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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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 发文:审批通过后,由山西省委组织部或相关党委(党组)下发任命文件。
- 谈话:由党委(党组)负责人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与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提出要求和希望。
- 会议宣布:在适当的范围内召开会议,宣布干部的任命决定,并介绍其基本情况。
- 任职:新任职干部到新的岗位报到,正式履新。
特别说明:不同类型处级干部的细微差别
- 省直机关正处长:通常由省委组织部直接考察、报省委审批、由省委任命,程序最为规范和严格。
- 市(县)政府副职(如副县长):由市委(县委)常委会提名,考察,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最后由市(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再由市(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多了一个法定选举程序。
- 省属国企领导人员:虽然也是处级(正处级为国企中层干部,副处级为副职),但其选拔程序由省国资委党委负责,考察和任命流程遵循国资系统的规定,但总体框架与党政机关类似。
-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这是选拔方式的创新,通常面向社会或全省公开选拔,程序上会多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但后续的考察、决定、公示、任命等核心程序不变。
山西省处级干部的提拔程序,可以概括为:集体动议、民主推荐、深入考察、集体决定、任前公示、上级审批、正式任命,整个流程环环相扣,强调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并贯穿了严格的监督和纪律要求,旨在选拔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干部,服务于山西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